2019-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国工程咨询行业智库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现就工程咨询行业开展智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节选)
三、构建统分结合、合作共赢的智库发展新格局
(五)开展工程咨询行业高端智库建设。支持若干在区域性、行业性决策咨询工作中实现长期积累,与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形成密切合作关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创建工程咨询行业高端智库,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和决策研究,体现工程咨询行业的战略性和前瞻性,为全行业智库建设提供示范借鉴。
(六)推动工程咨询行业专业智库试点。支持若干在细分领域有专业特色和人才储备、对外交流广泛的工程咨询单位试点建设工程咨询行业专业智库,重点在PPP服务、能源环境、社会稳定评估、项目后评价等专业性领域聚焦关键问题开展集中攻关,体现工程咨询行业智库研究的针对性和储备性,打造工程咨询行业智库梯队。
(七)加强工程咨询行业智库资源整合共享。建立线上公共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完全公开、定向公开等形式,为各级智库开展研究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智库间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组织有条件的工程咨询单位共同开发行业数据库、案例库和工具库平台。构建工程咨询行业智库培训体系,推动各类行业智库单位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
(八)组建工程咨询行业智库联盟。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牵头成立工程咨询行业智库联盟,鼓励地方性工程咨询单位参与智库联盟建设。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主要为地方工程咨询单位建言中央提供通道,牵头推动行业性全局性问题研究,构建全国性工程咨询大数据系统;地方工程咨询单位作为行业智库联盟的成员单位,主要提供研究协作和地方性调研渠道共享,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共同推动行业共性问题研究和行业智库建设。
四、打造首席引领、支撑有力的智库聚才新机制
(九)建立工程咨询行业首席专家制度。推动各类行业智库根据自身优势聚焦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建立首席专家制度。推广与首席专家制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制度,推动技术职务与行政职务分离,营造有利于首席专家专心干事创业的环境。明确首席专家权利和义务,首席专家在履行学科带头人和“传帮带”等相关责任的同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在交流研讨、学习考察、课题申请、经费资助、团队建设以及职称评聘等方面提供相关支持。构建首席专家能上能下机制,按照分类选拔、重点培养、公平考核、定期调整的原则,确保首席专家精而专、专而强。
(十)构建长效灵活的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推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人才发展计划,加快建立适应本单位长远发展的人才体系。支持和引导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纳入政府部门和地方的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积极与国家和地方人才引进计划对接,协助各类工程咨询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鼓励探索全职或专职聘任大学知名学者、企业界精英、政府卸任官员担任智库专家的体制机制。
(十一)构建开放多元的人才交流机制。通过科研论坛、线上网络、合作课题等形式,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同行开展合作交流、互派访问研究人员。探索建立工程咨询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人才“旋转门”制度,加强工程咨询行业人才到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畅通人才和信息的交流渠道。
(十二)建立行业智库专家库。坚持高层次、权威性和代表性,通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省级协会直接邀请、会员单位推荐等形式,遴选认定一批行业专家并建立专家库。研究制定智库专家管理办法和专家库工作制度,就受聘专家的工作职责、聘任和激励,以及专家库的管理与更新等事项作出规定,促进专家库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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